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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政策公开

来源: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1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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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一村一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5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在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项目建设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3.补助内容:支持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等乡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设备设施购置、田间地头仓储冷链物流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展休闲农业和品牌宣传推介等。

4.补助标准:每个村100万元。

5.申报程序:申报提出申请,经县区、市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列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名单。省厅依据年度衔接资金总额,并综合考虑各地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支持对象。

 

咨询电话:0594-3312862(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3312185(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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