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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政策公开

来源: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1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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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4〕25号)

2.补助(奖励)对象: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补助(奖励)内容:农业企业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补助标准:对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新获得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审核市级下拨、及时拨付”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3312862(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3312185(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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