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闽农科教〔2024〕15号)和《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涵江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涵农综〔2024〕122号)。
2.补助对象:科学使用回收符合质量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种植户等农膜使用大户。
3.补助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助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助117元。
4.补贴方式: 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
5.申报程序:参与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主体向当地村委会申报,经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按照“用膜大户申报、村级初审、乡级复核、乡村公示、区级抽验、资金拨付”的流程,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咨询电话:0594-3392030(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3312185(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