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职能优势,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坚持法治引领,推进法治涵江建设
切实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作用。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四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等,印发《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涵江提供有力保障。制定了《法治涵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一体推进法治涵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制审核。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共审查区工信局、发改局等单位送审文件1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2件,已完成备案工作12件。二是完成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目前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1件,需适时修改4件,废止16件,并分别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外商投资方面、违反统计法内容精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废止6件、拟修改15件。三是积极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强化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2021年,共为170余份协议、征求意见稿等提供法律意见。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制定了《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莆涵司〔2021〕15号),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制度,2021年完成了第二批次3个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三是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和编号工作,组织全区292名干部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完成586本证件换发。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督促全区各单位及时公布本单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区卫健局、档案局等部门印发分管领域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着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释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突出重点,深化全民学法用法
着力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于7月份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区“八五”普法规划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建议十余条。在此基础上,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突出法治教育重点。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组织开展涵江区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5批次共计96名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考试。二是积极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有关工作,梧塘镇新丰村继续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壮大乡村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力量。
有效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结合反诈防骗知识大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周以及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区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逾百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超过7.3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逾百人次,受教育群众超过十万人次。
精心组织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通过设置公交站台宣传板、出动大型LED宣传车、重点地段悬挂横幅、开展集中宣传以及通过移动公司发送微视频、短信5万余条、设置视频彩铃等传统与新兴媒体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涵江区首个以“宪法公园”命名的主题公园于12月3日正式揭牌,公园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将宪法中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融入其中,形成一个集普法、教育、休憩、宣誓等功能于一体的普法学法“新阵地”。福建东南卫视、莆田电视台对公园揭牌进行了采编报道,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坚持多头并进,全力调处矛盾纠纷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持续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7件,其中经复议维持7件、告知不予受理4件、驳回1件、未审结5件。
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2021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0件;共收到申请执行案件16件,其中7件已按照法院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完毕,9件正在协调沟通中。
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强化部门联动,指导成立了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组织,不断充实行政调解专业力量。2021年,区直有关部门化解行政调解案件4558件,调解成功4299件,成功率94.3%。
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活动和邻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予以化解。2021年,全区共排查并调处各类人民调解纠纷871件,调处成功864件,调处成功率为99.3%。
持续推进特色调解品牌建设。拓展涉企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成立了1个百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即莆田龙健电子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乡贤”等本土特色调解品牌作用,巩固完善20个个人品牌调解室。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兰元应同志获评福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
夯实基层基础。以开展星级司法所评定工作为抓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所工作提质增效,其中江口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五星司法所,国欢、涵东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四星司法所,白塘、萩芦、白沙、新县、涵西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三星司法所。
(四)坚持普惠便捷,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12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199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建设完成。同时通过“12348 福建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2021年,共受理“12348”法律服务热线431件、受理法律咨询603人次。
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推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2021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8件。
积极拓展公证便民服务。开设专门窗口,及时为企业办理委托、声明、营业执照、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2021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984件。
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199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各律所主动与司法所对接,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及《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服务活动70多场次。
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整合全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优秀法律资源,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对企业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2021年,共深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服务活动50余场次。
(五)坚持规范管理,强化“两类人员”管控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召开我区社区矫正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涵江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二是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6个山区司法所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终端建成并投入使用;一体化平台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网上信息全部录入完毕。三是联合区检察院举办首例社区矫正处罚听证会,有效保障社矫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落实日常教育监管制度,每天通过在矫通APP进行位置确认,不定期通过电话进行信息核查,每月对在矫对象实地查访一次,2021年,共实地查访2719人次,组织个别教育65人次、集中教育264场次、心理教育测试169人次、帮困扶助3人次,确保监控到位不留死角。截至2021年底,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6人,解除社区矫正187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80人。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运行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系统,持续提高刑释解矫人员的信息核查及无缝衔接工作。2021年,共新衔接安置帮教人员347人,已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建立了规范的基本资料台账。二是开展刑释解矫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对全区现有在册的安置帮教对象逐一走访排查,对排查出的安置帮教对象重点人员已全部加强管控,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一是选派干部赴莆田华侨职业中专集中隔离点参与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农村”“机关+小区”疫情防控结对共建工作,组织人员协助国欢镇洞庭村开展好四轮核酸检测,积极参与洞庭村中联小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任务。
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充分运用“法治涵江”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知识,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扎实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疫情发生期间,共化解各类涉疫情矛盾纠纷3件。
全面加强“两类人员”管控。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共同居住人进行全面摸排。对到过中高风险的人员均按要求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服从有关防疫管理。二是制定了莆田监狱预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预案,依托莆田市涵江怡丰鞋业有限公司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进行临时过渡安置就业,同时在重点人员衔接和管理上做到了提前干预、异地沟通、双列管,强化与外省外市监所协作,确保疫情期间无缝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下一步计划
(一)突出统筹协调职能,着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按照中央“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抓紧抓好福建省委印发的《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市委《法治莆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区委《法治涵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落地落实,推动形成法治涵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点突出、应述尽述。积极探索、借鉴,不断丰富述法形式、不断强化结果运用,使年底述法成为党政负责人的普遍共识,达到以述职述法推动法治建设的目的。
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突出普法宣传重点,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印发《2022年莆田市涵江区重点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落实重点普法任务,实现普法责任量化、细化、精准化,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新格局。
二是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道路交通、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突出法律服务保障,着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继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12348热线法律咨询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提升公证服务群众满意度。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认罪认罚律师值班工作。扎实推进涉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参与“遵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推动实现每年每名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四)突出风险防范化解,着力夯实安全稳定防线
一是积极推进“党建+”邻里中心、“综治+”治理中心村居矛盾纠纷联调室建设,规范乡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民间名人调解室,推进金牌调解室创建和调解员等级评定。强化乡村重点领域矛盾化解,配合推动土地权属(宅基地)纠纷、土地征迁、融借贷、家庭婚姻、物业管理等矛盾多发易发领域或行业建立一站式化解服务中心。
二是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的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以“强弱项、建机制”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引导,促进遵法守法,预防并减少重新犯罪。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帮扶水平,做好社矫对象分类管理和精准矫正工作,强化与公检法以及监狱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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