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涵江区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等单位推荐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人员9人组成(名单附后)。宣讲团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及驻涵各单位、学校和村(社区)等各级各类单位举办《民法典》讲座提供师资力量;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宣传《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深远影响,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在全区持续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进一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莆田市涵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
肖剑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 皓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潘建青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佘 云 福建云格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 健 福建云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景松 福建大涵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梅琴 福建大涵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建峰 福建众益(涵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兰元应 涵江区国欢法律服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