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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涵江区城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涵江区执法局 时间:2025-04-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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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有关要求,提升城管执法质效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涵江区城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在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未解决管辖争议,未取得当地有关机关配合等情况下,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数量、罚款收入挂钩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执行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执法简单粗暴、不文明问题。未落实“教育为先”要求和普法责任制,重处罚、轻教育。未推进源头治理,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未坚持以人为本,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城管执法人员作风慵懒散、着装用语不规范,对待群众态度冷横,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徇私枉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违规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不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日常监管、巡查中发现的或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超时办案以及不移送线索等行为。

  (七)程序不合法问题。城管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话提供:0594-3296322(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来信提供:

  1.信件邮寄地址: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四楼涵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邮政编码:351111。

  2.电子邮件地址:fjpthjcj@126.com(邮件主题注明“问题线索”)。

  (三)来访提供:

  来访请到: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四楼涵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四、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倡导提供投诉举报者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

  (二)线索受理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三)主要受理反映涵江区范围内城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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