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一季度全市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根据市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稳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20〕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市级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
(一)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5%及以上。
注:新建投产项目指2020年4月份(含4月份)后新建投产项目且纳入统计。
二、奖励标准
按一季度用电增量(新建投产项目按30%折算)进行排名,给予第1-5名分别奖励3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11-15名分别奖励15万元、第16-20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21-25名分别奖励5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随附以下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企业盖章的2021年1-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2021年一季度和2020年一季度用电发票(如用电发票未出,可以用电清单代替)等,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工业办(区政府3号楼2层)。2021年“两节”期间市级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市工信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初审上报的材料审核后,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奖励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用电量以国网电力公司的抄见电量为准,若申报企业由非国网电力公司供电的,需提供供电单位出具的用电量证明和申报企业关于申报电量数据真实的承诺书,用电量不含使用自发电电量、光伏发电电量和退补电费电量。若申报企业名称与电力系统户名、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请另附工信部门盖章的是否属于同一家企业的审核意见。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数据情况,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其增产增效奖励。
(二)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和用电户号,由于错漏造成无法获得奖励资金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要指导申报企业根据在统计部门直报系统报送的工业产值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上的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第9-17位)来填写;用电户号为10位数,如位数错误应重复确认填写,多户号企业应完整填写全部户号,确保无遗漏。
(三)根据《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莆财行〔2019〕11号)要求,请各申报企业填报企业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汇总表(附件2,请用Excel表填写)。
联系人:小阮 联系电话:6720025
电子邮箱:pthjjm@163.com
附件1.2021年“两节”期间市级增产增效奖励企业申报汇总表
2.涉黑涉恶背景审查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两节”期间市级增产增效奖励企业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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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用电户号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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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现价 比增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增量 |
比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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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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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姓名 |
法人身份证号 |
备注 |
背景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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