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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工信局转发福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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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市工业设计协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闽工信服务〔2019〕57号)(见附件)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工信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经初审、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同时指导获评第三批、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做好考核评价工作,经初审、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3份(含纸质及光盘)随文附上。

  (联系人:生产服务业科  陈智钦;联系电话:2213086;邮箱:ptscfwyk@163.com)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9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有关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根据《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经信政法〔2018〕99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9年(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材料

  推荐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提供)要求装订成册。相关申报表格请至我厅门户网站(gxt.fujian.gov.cn)“政策”栏目查找《管理办法》附件1、2并下载。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控股(集团)公司负责所属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经汇总后正式行文向我厅上报(表格见《管理办法》附件3),并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纸质及光盘)随文附上。我厅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三、认定程序及奖励

  对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有关控股(集团)公司推荐符合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我厅将按《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认定工作。经认定的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第三、五批中心考核评价

  根据《管理办法》考核管理规定,我厅将对2015、2017年认定的第三、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两年一度的考核评价工作。请有关设区市工信部门、省控股(集团)公司组织第三、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填报《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考核评价表》(见《管理办法》附件4、5,纸质及光盘一式2份),经初审、汇总后于2019年7月10日前上报我厅。我厅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对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我厅将撤销其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左烨

      电话:0591-87822094

  邮箱:scfwyc@fjetc.gov.cn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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