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http://pthj.putian.gov.cn)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涵江区商务大楼6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068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涵江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成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始终秉持信息公开的透明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加强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注重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应急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同时,根据公众的需求和关切,不断更新和完善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2024年我局共制发主动公开信息7条,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和其他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平台上设置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减灾救灾类信息。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制度等要求,加强文件发布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后及时读网检查,确保文件生成时间与印发时间一致,生成时间早于发布时间且间隔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区政府网站,完善新媒体建设,通过“涵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相关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建设、优化政务服务。2024年“涵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19条,订阅数2670。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前置审查,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细化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规范。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及公开网站监测和区政务公开办提出的需改进的事项,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查摆问题,对症下药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今后的工作出现同样的失误。同时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查、季度抽查,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继续加强;三是政策解读还不够全面,内容比较单一,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总结经验教训,对标学习,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程度,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推进各项公开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切实提升公开实效。二是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积极与政数局沟通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督办具体经办人梳理好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及时规范公开2024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等。并及时公开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入实,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意识。2024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共转载上级应急部门政策解读材料6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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