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编制。相关数据产生时间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期间,历年年度报告电子版均可在此网址下载http://www.pthj.gov.cn/bm/hjqhbj/zfxxgknb。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冬令时下午2:30-5:30;夏令时下午3:00-6:00与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12层,电话:0594-3296335,邮政编码:351111,电子邮箱:ptshjsthjj@163.com(仅供依申请公开答复使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件,含机构职能类信息5件、政策性信息2件、其他类信息1件,均已按时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度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申请公开的文件属性为可部分公开,曾公示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环评56页,批复1页,共计57页,其中委托书涉及个人联系方式、身份证2页不予公开,涉及表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遮挡处理,总共55页予以公示公开。该信息产生时间为2015年,依照《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莆环保2017386号)文件要求,网站上公示的信息内容保留到审批公告后一年,目前网站上已无法查询该政府信息。我局在网站上对申请人进行答复后,电话联络申请人说明情况,建议申请人通过现场查阅档案的方式来我局查看该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度我局重点开展了政府信息制作流程规范化梳理,参照市生态环境局及涵江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重新制作了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公文处理单,增加了是否涉及公平竞争等审核项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4年度我局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针对本部门履职情况、热点问题等向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端投递新闻稿件,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后台管理员账户管理,由各栏目负责股室保管相应CA,人员使用CA需登记台账,由局办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错死链接、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信息公开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为保障所有栏目不会逾期更新,我局对部分政府信息进行了跨栏目公开,该部分政府信息存在公开栏目不准确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局在保证所有栏目都已按时更新后,已将分类错误的信息移动回正确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策解读情况:2024年我局自拟政策解读2篇,题为《一图读懂<涵江区餐饮服务业重点区域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图读懂<涵江区“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以图文形式解读在栏目内,已与信息公开栏的文件双向关联。转载1篇政策落实情况《涵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非文件类解读,未关联。

(二)政务公开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中应公开的内容,我局参照《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示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环境保护栏目内。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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