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09:0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度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涵江区文旅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pthj.gov.cn/)上公开,可登陆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涵江区文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4楼,联系电话:0594-3310333;邮箱:wtj69680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主动公开。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2023年度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3条,其中,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情况信息4条,占12.12%;工作情况信息5条,占15.15%;综治安全信息2条,占6.0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2条,占66.66%。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制作依申请公开信息共1条,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逐级审核把关信息公开详情,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每月向两馆及时移交公开材料。

(四)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我局指定专门人员完善门户网站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将政府网站后台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每季度通过图文等形式解读文旅领域的最新重大政策,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了解文体旅工作提供准确及时和权威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公开内容、形式、格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还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局长期日常工作,尤其是列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范畴,加强认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网站后台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3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4条。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在区政府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发布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6个方面46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进行了明确,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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