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4 15:26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总结国欢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布在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pthj.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519号;邮编:351111;电话:3296113;传真:32971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本着“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2022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严格执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做到有法有据,严谨规范。2022年12月19日,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为邮寄提交申请,申请内容主要为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制度建设,具体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综合办负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街道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工作,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2.规范材料存档移交。每月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材料审核把关后移交区档案馆、图书馆存档,并制作移交单,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签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及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等材料进行分类存档以备检查。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合“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简化流程。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信息平台操作能力。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力度,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及时进行解读,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等不同方式进行解读。2022年我镇政策解读数为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各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信息,相关信息统一由专人负责上传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公开。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和工作实际,梳理问题目录并逐项整改,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制度上墙,配备电脑,科学分类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财政、武装、项目建设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监督促提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还是缺乏持续性,偶尔会有断档的情况出现,政策解读模块不熟悉;二是公开内容欠丰富、镇街动态模块时效性不够强;三是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

   2023年,我镇将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和网站平台系统操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如有人员跟换及时报送,做好工作交接;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规范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监督,定岗定责,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责任意识,联动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情况。

   我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15个村延伸,加强村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综合利用信息公开栏、微信群、公众号等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进行公开。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级培训,助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镇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