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白塘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16: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涵江区白塘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pthj.gov.cn/xz/hjqbtz/zfxxgknb/)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上梧村白塘街1399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506216;传真:0594-3507700;电子邮箱:btz35062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塘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镇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勤政廉政、公正便民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领导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4%;其他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公开形式有政府网站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两种。网站公开可查阅涵江区政府网站白塘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点可以到涵江区档案馆查阅。同时镇机关大楼前设有政务公开栏,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镇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尤其合法性、保密性审查,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2年,结合工作实际,我镇共转载上级部门解读公开的政府信息3篇,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和公开白塘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篇。

(四)平台建设:一是指定专人对政府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和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等工作。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对公开的文件进行常态检测,及时整改问题。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显著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线上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及时发布我镇政策解读和重要会议活动,宣传我镇重点工作动态、措施、主要经验和成效等信息。线下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电子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在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配置台式电脑,整合工作人员,将自助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六)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2022年,我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做到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多举措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读的手段还不够新、不够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够,导致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渠道认识不足,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增强,由于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能力有限,导致部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不够全面和深入,回应社会关切的效果不够好。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与平台,通过村干部宣传、短信、微信等途径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与平台,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为进一步落实上级部门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要求,对相关领域的各项工作以及群众关切度高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宣传。2022年共转载上级部门政策解读文件3份。我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并将相应制度上墙,配备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文件,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2022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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