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1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份报告将同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面发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区政府3号楼4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 3597541,邮箱:hjqtjj2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工作情况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档案馆送达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2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针对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同时每月及时做好移送主动公开文件至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的存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范畴,落实责任并纳入常态化监管,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部门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还需丰富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定性理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科学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政务公开精准、生动、全方位、多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均未达到收费标准,全年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我局已在区政府网站新推出“数据发布”栏目,及时更新经济运行指标,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信息窗”作用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

                                                                                                                                      2023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