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18: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莆田市涵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地址:涵江区兴涵路1号3号楼3层,电话:0594-3597261,电子邮箱:pthjjm@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依托政府网站,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6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同时每月及时做好移送主动公开文件至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的存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后台相关保障工作,围绕我区各工业企业关注的舆情和社会热点,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范畴,落实责任并纳入常态化监管,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回应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需要进一步加强,发布信息的力度和受众面要加大,避免出行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知晓滞后性。

  二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依托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本系统内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区政府网站相关专栏及时公开各级部门涉企业相关政策信息,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二是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推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四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深化规范解读流程,确保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公开页面互相关联”。五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我局公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二)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2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均未达到收费标准,全年收取的信息处理费为0元。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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