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要求,编制了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止。报告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2185,电子邮箱:hjq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9条。主要类别:其中机构人事栏目4条;扶贫教育促进就业栏目13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24条;政府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栏目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多级审核制度,对信息的提交、审核、发布进行严格监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按照要求及时向区两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的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后台保障工作,通过图文等形式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舆情和社会热点,为社会各界了解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准确、及时、权威和便利条件,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先审查、后公开”,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回应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多样性不足,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一是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总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统筹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力度,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政务公开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相关专栏及时公开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类工作信息,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的公开发布工作,抓好政策、资金等信息公开,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围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发布、转发相关政策文件、信息;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将抽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推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五是持续加强规范政策文件解读。我局始终履行重要政策解读职责,积极回应民众所反映的情况,切实推动便民、惠民政策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并认真落实关于政策解读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及时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并与解读文件互为链接。围绕“推进标准化生产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区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开展在线访谈1次;六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落实领域标准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我局未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2022年收取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为0元。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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