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6:1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涵江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商务大楼1666号9层902室,邮编:351111,联系电话:0594-3566002)。

  一、总体情况

  涵江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公开意识,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涵江建设,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推进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条,部门动态29条,医疗卫生89条,行政处罚4条,行政权力9条,健康生活专栏63条,财政资金3条,其他落实情况169条,及时发布疫情动态信息177条。同时,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卫健窗口平台,为群众提供获取和查阅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2021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区卫健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配合,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公开渠道、保密审查三审制度,及时发布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文件、政策解读、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疫情防控政府信息公开。

  (四)加强政务信息监督保障 

  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时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公开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对照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查漏补缺、补充完善。

  (五)平台建设方面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确定专人做好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发布更新工作。加强行政中心窗口服务,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接受便民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六)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一是发布卫生健康政策和重点、热点信息,特别是疫情防控信息时,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工作,引导舆论导向。二是及时规范答复关于计生、卫生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咨询和诉求,2021年共收到12345平台923件,12320平台73件。三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新时期政务公开新要求,我局还存在一些短板需要提升,主要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广、内容多,难以做到精益求精;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强。

  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一是加强《条例》、上级相关文件学习,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完善公开内容。认真梳理本部门需公开的类别和目录,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加强热点公开。三是加强对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行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释义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放管服改革和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股室对原有政策措施进行梳理,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重新调整规范我局权责清单311项并按照要求公开。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认真落实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发布上级解读文件11条。四是拓展公开内容。积极践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原则,及时公开每季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监督抽检、随机抽查结果以及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国家、省、市卫健委出台的标准目录,完成标准目录编制并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目公开,标准目录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深化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落实好对应领域内容更新。

  3.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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