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涵江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涵江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67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试点工作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6〕1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实施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国家、省、市、区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关注。坚定不移地落实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要求,逐步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对于建设数字涵江、厘清我区不动产登记现状和建设高效精准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目标
以涵江区农村地籍房屋调查、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为契机,结合我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日常管理制度,实现不动产权籍变更调查与登记一体化,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1.加快数字涵江地理空间框架升级
将2015年制作完成的全市1:1000正射影像图纳入数字涵江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融入“天地图”政务版,作为城镇和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及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图。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要求,在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电子政务、监管预警、共享服务等平台的基础上,对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进行整合改造,部署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工作需要。
2.厘清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现状
以“天地图”政务版为基础图件,厘清土地、房屋、林木森林、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现状,对已经登记的,根据原登记测量数据,通过内业展绘或实地补测等方式,在图上对宗地、房屋等进行落宗、落幢,掌握已登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现状;对已受理申请的,展开权籍调查,形成权籍调查结果,作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的基础资料,通过日常登记和权籍调查,逐步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未申请的,重点做好土地、房屋信息的调查,展绘房屋现状,注明用途、结构和层次等信息。其他类型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情况逐步清理。
3.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整合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要求,分期分类整合城镇和农村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成果,建成覆盖全区范围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一张图”。逐步实现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平面图的调用、打印等功能,建成安全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4.建立不动产权籍实时更新制度
制定不动产权籍更新调查等规定,建立并落实不动产权籍调查实施更新与变更登记联动机制,确保不动产变更登记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登簿颁证、上图入库等各环节紧密相扣,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图形属性一体化管理,保证不动产登记记载的相关信息现势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
采取“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的工作措施,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开展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2017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完成辖区内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50%;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
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成立督查小组,对调查进度、测绘质量、数据库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和日常监管,区国土分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2017年8月底前,区农业局完成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和数据库建设,配合区国土分局完成不动产“一张图”登记平台建设。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7~12月)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采用“县级自查、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抽查” 方法进行。区国土分局要对一定时间段内已完成的地籍和房屋行政村调查成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申请市级检查验收,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全面上报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涵江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区一体办、农业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主要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编制全区实施方案和工作技术方案、业务指导、落实经费等工作。
区国分土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全区不动产全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备案。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按计划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主要落实不动产权籍更新制度、做好不动产登记档案交接、开展土地登记数据整合、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等工作。
区住建局配合区国土分局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地籍、房屋调查;同时,配合区国土分局做好不动产基础管理平台建设,参与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验收。
区一体办负责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开展前的组织策划、制定招标文件、选择招标代理、组织投标竞标、相关手续办理等前期筹备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完成“幸福家园”试点村两权发证调查成果验收,并及时移交给区国土分局。
区农业局负责做好林权海域登记档案整合和扫描建库、统一移交给区国土分局;配合区国土分局做好不动产基础管理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负责向市财政局协调下拨不动产权籍调查经费,并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做好林业、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乡镇(街道、管委会)应成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工作,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项目实施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并组织“幸福家园”试点村“两权”发证调查成果验收,及时移交给区国土分局。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积极主动配合作业单位做好不动产权籍的外业调查工作。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责收集本村组各农户人口信息,提供各户宅基地情况 ,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村内涉及集体公地指界等相关事宜,并指定专人配合作业队伍开展调查和指界工作。
(二)制度保障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并确定1名联络员,分管领导负责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联络员负责工作进度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2017年6月中旬前报送区国土分局。区效能办要将项目开展情况列入重点工作督查对象,定期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给予效能问责,促进项目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实际工作中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区国土分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多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定期召集技术队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疑难及时给予答复或现场指导;对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集中商讨,确保问题及时得以解决。
(三)经费保障
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9〕第45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67号)规定,要保障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屋经费,市财政局已将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出让等土地收益中列支;不动产权籍登记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等“一张图”建设经费财政足额保障,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等土地收益中列支。区财政局负责向市财政局协调下拨不动产权籍调查经费,2017年预算调整时列入区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四)宣传保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加强对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配合参与的积极性,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闽公网安备 35030302354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