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对三江口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hj.gov.cn)“涵江区三江口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三江口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涵江区三江口镇塔山村塔山路1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8061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江口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三江口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要求,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共制作政府信息文件146份,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占45.2%;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16.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6.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占3.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占3.2%;;其他类信息7条,占22.6%。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三江口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办理及时规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0年度三江口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解读稿与被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原则,结合乡镇实际,及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乎民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2020年,三江口镇重点围绕耕地保护、环境卫生、卫生医疗、安全生产等领域,对5份主动公开文件的重要内容、政策变化等进行详细解读。
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三江口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同时,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保密审查台账,做好保密审查表,不断规范完善保密审查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移交存档管理。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负责公开文件电子材料和文本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此外,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等相关材料。
(四)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要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线上平台主动向社会发布法定公开政府信息、镇街动态和回应社会关切。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和读网人员,及时更新和定期自查网站专栏的相关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线下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工作群、镇、村线下政务公开栏等定期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充分保证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群众的知情权。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组织镇属安全、财政、民政、社保、农业、村建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突显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群众最想知道的“服务公开”与“结果公开”内容。重点围绕26个试点领域,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对涉及的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三江口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扶贫、公共法律服务、就业、社会保险、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危房改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卫生健康等领域的62个公开事项。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主动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地的先进做法,根据上级要求,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涵江区三江口镇政务公开制度》,从落实标准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公开平台、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规范和完善三江口镇基层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坚持公开透明,畅通公开渠道,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在专栏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立足便民需求,在三江口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提供线上、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及时公开全镇的重要工作决策、重点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等,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融合,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让信息获取更简单,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七)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党政办具体承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履行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职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深化社会监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栏、查阅点等,及时公开财政执行情况、重点项目、社会保障、土地征收等事项,全面深化社会公众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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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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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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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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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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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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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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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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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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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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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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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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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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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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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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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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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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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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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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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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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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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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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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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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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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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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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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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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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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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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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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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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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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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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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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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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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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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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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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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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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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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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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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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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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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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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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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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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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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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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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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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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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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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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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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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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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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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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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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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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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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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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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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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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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三江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公开机制、规范政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较为单一,解读内容多为实施方案类文件,多采用文字说明的解读方式,导致解读的数量、受众面、易读性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线下公开平台建设较为薄弱,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线下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开发布的内容统一性不够,没有很好地做到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发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三江口镇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文字说明、图表图解、视频等多样化的方式,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要进行充分详细地宣传解读,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办事程序等,解读内容应有针对性地突出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完善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科学设置公开目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网站管理制度,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主流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互动连通,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意见征集、舆情回应等,共同构成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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