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萩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6:0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萩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萩芦镇半南东路189号萩芦镇人民政府,邮编:351121,电话:0594-3963274,传真:39631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萩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度,我镇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历年累计公开82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本级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办事程序办事指南1条;抢险救灾救济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药产品监督突发事件应对情况3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在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1条;本镇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0条,规范性文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接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申请件的总数量为1,申请的答复数量为1,按时办结的数量为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做到网页维护管理及时高效,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提交申请并查看受理反馈结果,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扩大对外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重点督查内容,做到部门上下联动,统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建议,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基本为文字,以图片或表格的方式公开较少,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广度和公开内容深度,使公众更好理解,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为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份。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4年我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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