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萩芦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0:3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萩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萩芦镇半南东路189号萩芦镇人民政府,邮编:351121,电话:0594-3963274,传真:39631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萩芦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问题。本年度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档案馆、图书馆送达率100%。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历年累计公开809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本级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办事程序办事指南6条;抢险救灾救济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药产品监督突发事件应对情况2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在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0条;本镇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接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申请件的总数量为2,申请的答复数量为2,按时办结的数量为2。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镇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日常监测,不断完善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把控信息审核关卡,保障网站信息安全;建立主动公开信息台账,制定及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维护和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移交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共20份,并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对我镇政务公开栏进行无障碍及适老化升级改造,提供更加友好的阅读方式,进一步提高易读性。同时由党政办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各项工作及各项政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行政检查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并对问题清单上有异议的部分及时进行修改。利用信息公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拓宽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关注政府工作信息,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5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严格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政策解读规范,做好决策背景、制定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要素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为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份。我镇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以及责任主体,公开内容范围、场所,规范公开程序进行认真筛选,便于下一步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