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萩芦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1 15: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2018年度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萩芦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萩芦镇半南岭189号萩芦镇人民政府,邮编:351121,电话:0594-3963274,传真:3963180)。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萩芦“休闲旅游集镇”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部署落实工作要点。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制定了《萩芦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的透明度。

  提升强化组织保障。2018年,我镇成立萩芦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两委成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依托党政办公室具体开展。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去年相同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同时配备B岗应付突发情况。

  建立健全公开制度

  1、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凡是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在台账上进行登记。

  2、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3、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实际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推进,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4、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源头签批机制。制发领导签批样表,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将发布信息的审核、报送和发布全过程进行痕迹化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可追溯。

  5、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发生。

  6、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的衔接配套制度。规范和完善政(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形成较为完备。

  (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2018年我镇更新整合了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的项目板块五个。定期更新“抢险救灾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药产品监督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板块信息,及时上传“政策解读”等板块内容,有效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除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之外,对于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利用镇、村公开栏,微信交流群、村级广播等加大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应当公开的事项,重点围绕社会服务兜底、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关于成立开展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申请萩芦镇梅洋等村建设农村幸福院的函》、《萩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

  (二)加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涵江区、镇重点建设项目两委挂钩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关于调整萩芦镇小(二)型水库及部分山塘防汛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等名单的通知》、《关于萩芦镇官林村德福桥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如:《萩芦镇关于申请友谊村测绘成果使用的报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山的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镇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历年累计公开654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数量: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为民办实事类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本镇工作动态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在涵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pthj.gov.cn/gkzl/ysqgk/)网站上开辟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萩芦镇街镇动态专栏直接链接,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发布公开信息。另外,我镇还通过韵味萩芦微信公众号和镇内萩芦信息公开栏,不定期公开党务政务工作,并在公开栏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和解读数量。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尤其是针对关乎民生,与群众息息相关,和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息,及时有效科学的解读政策进一步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截止目前我镇解读数量为4条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在镇网站设置民意征集、网上调查、部门信箱等公众参与互动栏目,镇政务公开栏设置回音壁,积极主动答复,及时解答和恢复各类需求,正面引导舆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历年累计数量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但是,此项工作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愿望尚存有较大差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且是兼职人员,虽有配备B岗,但工作力量不足。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3、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镇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萩芦镇信息公开办公室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具体措施:

  1、夯实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2、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扶贫救灾、环保、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

  3、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69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69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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