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由国欢镇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向社会公布国欢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pthj.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519号;邮编:351111;电话:3296113;传真:32971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欢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
聚焦《条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要求,及时修订发布《涵江区国欢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条,其他类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2021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当面提交申请,申请内容主要为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已按时依法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直属领导把关,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机制,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网站主管单位处理。
2.优化公开服务质量。政府内院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查阅电脑,做到制度上墙,全面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办事结果。
3.规范材料存档移交。每月定期整理材料,签审盖章,按时将主动公开材料移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对接镇档案室,分类存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签表等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专门业务人员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筹管理和日常维护,由责任人层层审核,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线下设置政务公开栏,分栏分类,明确公开责任部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坚持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相结合,畅通公开渠道。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各有关部门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公开,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部门,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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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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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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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
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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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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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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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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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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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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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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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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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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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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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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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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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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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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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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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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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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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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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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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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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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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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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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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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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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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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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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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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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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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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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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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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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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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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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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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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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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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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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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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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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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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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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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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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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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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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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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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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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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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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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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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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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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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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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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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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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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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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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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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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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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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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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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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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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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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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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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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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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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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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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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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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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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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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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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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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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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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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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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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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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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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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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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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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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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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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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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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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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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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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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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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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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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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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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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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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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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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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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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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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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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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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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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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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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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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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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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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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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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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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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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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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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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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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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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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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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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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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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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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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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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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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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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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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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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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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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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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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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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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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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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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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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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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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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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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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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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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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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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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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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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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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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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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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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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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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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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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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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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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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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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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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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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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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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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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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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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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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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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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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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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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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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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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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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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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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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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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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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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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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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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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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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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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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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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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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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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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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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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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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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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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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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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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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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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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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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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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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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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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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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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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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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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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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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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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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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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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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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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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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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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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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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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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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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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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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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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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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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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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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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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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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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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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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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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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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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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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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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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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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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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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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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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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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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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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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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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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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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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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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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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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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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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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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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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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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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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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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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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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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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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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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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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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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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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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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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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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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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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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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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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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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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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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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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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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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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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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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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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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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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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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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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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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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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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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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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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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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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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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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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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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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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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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欠缺,人员变动幅度大,工作交接不及时;二是各部门公开材料没有及时整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材料查阅困难;三是政策解读不够更深入。
2022年,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信息公开成效稳步提高。一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具体工作并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尽量减少人员变动,务必要求人员离岗前及时交接工作,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二是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公开部门责任,做好公开材料存档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积极答复。三是及时关注最新发布的政策,深入挖掘,多角度解析,拓展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策解读情况。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原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注重对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等多方面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进行补充解读,利用图文结合,生动有效地传递政府声音和回应百姓关切。2021年我镇政策解读数为4条。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情况。一方面为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国欢镇先后安排1名同志(调动另有报备),专职负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参加县级培训2次,形成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联系上级部门有序的上下联动、有序衔接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厘清公开内容,填报信息公开统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11月9日,国欢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当面申请,申请内容一致,均为:闽政地〔2014〕251号、闽政地〔2016〕797号、闽政地〔2016〕1002号”征地批复中关于都邠村的被征地范围内所有被征迁户的土地和地上物(包括房屋)之“实地丈量情况、评估情况和补偿安置情况实地丈量情况、评估情况和补偿安置情况”。经检索查询,此次3件申请所需信息涉及涵江国药物流、国际学校、六一西路3个项目,申请信息材料包括199户被征迁户在内的“征地花名册、房屋拆迁平面图表(含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莆田市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改造二期项目(都邠村)拆迁装饰项目补偿表、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共计2215页纸质材料(A4型号)。国欢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的规定,认为本次3件申请都已达到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于2021年11月29日对三个申请人下达申请收费通知书(均已当面签收),其中3位申请人各应缴纳信息处理费83300元整。2021年12月27日,经查询,3位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我镇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