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主要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莆田涵江” (http://www.pthj.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519号;邮编:351111;电话:3296113;传真:3297118)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按照《条例》规定,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件,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件,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件,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7件,其他类信息2件。主要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网络平台及在镇政府大院设置的政府信息固定公开栏公开。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对应调整我镇相关配套制度条例,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本年度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扶贫领域、等方面信息公开情况,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夯实脱贫攻坚产业基础工作,加大对低保户、临时救助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审核,完善台账登记管理,及时落实公示。注重运用技术手段,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及时答复群众意见和诉求,将镇重大工作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公开重点,增强回应社会关切。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度我镇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制度管理情况
1.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新时期、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乡镇工作制度方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的研判,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2.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结合我镇城乡结合特点,围绕强农惠农政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产业扶贫扶持政策等重大民生问题,组织镇、村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释疑解惑,加强思想疏导,帮助村民读懂政策,营造安居良好氛围。2019年,我镇解读数量为5条。
3.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移交整理存档情况。今年,我镇按时序流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移交区档案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规范和安全的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归档管理制度,完善档案查询借阅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定期检查材料,做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四)规范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1.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我镇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及政务清单管理系统,积极对接区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权责清单,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工作,及时更新印发办事指南,同时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确保群众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能够有清晰的认识。
2.规范管理政府网站。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注重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范标准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及网络信息安全自检自查,积极配合区政府进行新媒体报备、政府公报各村公开,推进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工作水平。
3.加快便民服务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挥“12345”便民服务等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上审批,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建设情况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市委七届八次全会作出的“主动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做好老区脱贫奔小康工作、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上奋力先行,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重要部署,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镇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在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化文件公开台账的同时,加强考核管理。
2.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对外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镇财政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计生信息更新情况、征兵工作情况、近期重大决策及重大活动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本镇工作公开透明,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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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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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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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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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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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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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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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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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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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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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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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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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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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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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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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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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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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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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1 |
11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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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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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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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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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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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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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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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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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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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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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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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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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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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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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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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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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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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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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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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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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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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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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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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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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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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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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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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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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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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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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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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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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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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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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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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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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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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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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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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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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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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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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落实力度不够。落实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工作贯彻执行不够到位,有些政策文件虽附有解读材料,但内容还是过于简单化,解读要素不全。
2.公开渠道单一。群众获取公开信息现代化的要求已日趋强烈,但目前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大部分还是采用较为传统的方式渠道,且公开渠道较为单一,无法满足群众信息现代化的需求。
3.服务平台仍需加强完善。服务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还处于推行完善阶段,系统运行还不够完善,部门数据开放不到位,造成推行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工作进展缓慢,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大厅还需要过渡对接整合。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健全调整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日常工作交流,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按照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围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审查机制,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狠抓监督机制,利用多渠道、全方位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提高监督效能性。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拓展信息宣传渠道。继续深化与有关媒体的宣传合作,通过“活力国欢”微信公众号宣传重要决策及措施,依法积极探索更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营造良好有效的宣传态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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