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就我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主要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大洋乡大洋村首林路168号;邮编:351129;电话:3067021;传真:3067412;电子邮箱:dayang_gov@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在区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大洋乡政府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大洋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组织委员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以乡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将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下设名称为大洋乡人民政府,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上级文件的规定,统筹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整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细化公开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让群众知晓的政府决策、大事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及时将乡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平时对该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大,使得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乡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丰富公开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开栏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网络技术,开通微信、微博等多种新渠道来提高信息公开的便利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不断地改进工作,调整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流程,不断优化我乡的公开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中信息的全面、透明、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为进一步落实上级部门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要求,对相关领域的各项工作以及群众关切度高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宣传。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份。我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并将相应制度上墙,配备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文件,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2021年我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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