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盛传将新出台建筑业新政策:即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实施意见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资质许可机关不考核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指标。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请问,以上消息是否属实?
答: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已发布,请查阅。我厅近期会按照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将另发一份关于简单换证的通知请关注省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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