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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计入闽成立分公司资质进行备案,总公司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9-2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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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主要从事电力设计,想要在闽成立分公司用分公司进行备案,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让在闽成立的分公司有资格进行资质备案?

答:您好,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闽备案由各地市住建局受理后报省厅勘察设计处备案,请咨询拟备案地市住建局,省厅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0591-87546724,876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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