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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来源:区司法局 时间:2023-11-0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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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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