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每人最多缴纳6000元城居保保费,可通过正常申报缴纳3000元,叠加集体补助中个人为参保人员缴纳3000元实现。
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社会资助是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1.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不替代个人缴费,缴费人须完成当年度正常缴费后才可申请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申报。
2.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只办理当前年度内的申报,允许分次缴费。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缴费人的所有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不超过申报行为发生时参保关系所在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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