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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城乡居民保的基础养老金会不会影响低保户的低保待遇?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3-11-1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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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5号),规定16-59周岁符合城乡居民保参保条件的低保、五保户、优抚对象,如果参加城乡居民保,可享受政府的补贴和有关优惠政策,年满60周岁符合城乡居民保领取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原来已经享受的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在审核低保、五保户资格时,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我省城乡居民保一体化实施意见对这个规定也再次做了明确。因此,领取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不会影响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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