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3-09-11 16:58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目前按其户籍身份分别以职工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为支付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