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3-10-31 12:0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