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莆政〔2018〕65号),涵江区禁止燃放区域如下:涵东街道办事处,涵西街道办事处,国欢镇,白塘镇,江口镇,三江口镇,梧塘镇,赤港经济开发区,商城管委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涵江区禁燃区域图
春节元宵期间,涵江区召开烟花爆竹部署会议,利用网络、宣传栏、电子屏等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涵江公安分局、涵江生态环境局、有关乡镇多次联合开展现场督查。2月22日晚上,涵江公安分局、涵江生态环境局、涵东街道联合对苍然社区和顶铺社区开展烟花爆竹管控现场督查。闹元宵队伍采用电子礼炮代替烟花爆竹,并由社区网格员带头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下一步,多部门将持续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现场联合督查,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2月22日晚上,开展联合督查

苍然社区闹元宵采用电子礼炮代替烟花爆竹
元宵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要求。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涵东街道干部入户宣传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涵江的空气会更清新,涵江的天空会更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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