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自然保护区内村民未经批准雇佣外来劳动力进入保护区的应如何处罚?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9-11 16:4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5224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11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雇佣外来劳动力进入保护区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离开,对雇主予以批评教育,可以并处100元至1000元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