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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使用权人能否直接将“三旧”改造地块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开发?

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3-12-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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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原来是何种用途、何种方式取得的“三旧”地块,凡需改造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一律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储土地后,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直接将拟改造土地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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