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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规划由谁编制、批准?

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3-12-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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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规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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