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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如何进行?
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3-12-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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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调查摸底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基础测绘等部门逐片、逐宗展开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三旧”改造用地,要填写《“三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逐宗进行登记,载明“三旧”用地性质、用途、面积、四至、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人、权利取得时间和方式等情况。同时,将地块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各市、县(区)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三旧”用地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为“三旧”改造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基础资料和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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