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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管理
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如何处罚?
来源:本网
时间:2014-10-2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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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该行为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追究第五十条的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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