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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来源:本网
时间:2014-10-2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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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规定:森检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处以50~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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