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1)牵头推动国家支持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并争取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和近期重点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的落实,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2)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选择若干个不同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域,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率先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率先引入科学开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泰宁、武夷山、永春、永泰等国家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3)指导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组织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开展不同主题新型城镇化试点,走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4)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和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三维”项目对接和“6?18”项目对接工作,推动产业优化布局、集聚发展。加快推进核电、风电、抽水蓄能、燃气管网、跨省电网联网等能源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5)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十二五”规划内的重大项目尽快全面实施,提前启动一些拟在“十三五”实施的重大项目,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物质保障。(6)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抓紧制定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争取尽快出台,切实加大对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碳交易,会同有关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碳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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