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3、经营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平方米,其店面内不得有生活设施。
4、经营业务的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吨(单一品种存放量不得超过500公斤)。
5、经营业务的电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
6、经营业务的店面内显著位置应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
7、经营业务的店面内应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8、经营店面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或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
9、经营单位准备的现场处置方案。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墙。
11、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防火隔离。
1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