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3 1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份报告将同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区政府3号楼4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 -3597541,邮箱:hjqtjj2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涵江区统计局坚持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共计2条,其中:工作情况1条,应主动公开其他信息1条。每个月在数据发布栏目更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等数据,同时,每个月在统计信息栏目更新涵江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及时、规范予以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透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信息收集与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和发布审签制度,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2024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安全。保持公开电话实时畅通有效,有效回应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同时,每月及时做好移送主动公开文件至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的存档工作,进一步推动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专人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统计等工作,将职责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与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

  做好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组织人员定期对网站信息清理,对发现的失效信息、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描述准确、链接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以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方面,人员队伍建设待完善,专人负责多项任务,工作专业性不足,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多集中于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对于统计数据分析挖掘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主动向区政务公开办请教专业知识,深入学习政策法规、信息发布流程等内容,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信息公开专业人员的沟通,在交流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工作方式;二是拓展内容深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数据的深度分析,挖掘数据价值,为区委区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4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均未达到收费标准,全年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强化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全面公布群众关注的经济指标情况,发挥统计“晴雨表”的作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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