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0:24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涵江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涵江区统计局;地址:涵江区兴涵路1号;邮编:351111;联系电话:3597541;传真:6970536;电子邮箱:hjqtjj2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把信息主动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完善来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并严格实施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算、决算2条,2020年在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工作情况公开13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疏通申请渠道,将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通过网络、邮件、电话等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各类申请渠道。截至目前,我局还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维护区门户网站中单位信息公开子目录以及数据发布栏目中的统计数据信息。2020年所有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开,所有公示信息没有产生不良的结果。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并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等信息。每月及时公布全区主要经济指标信息,今年共发布统计数据 31篇,真实准确反映涵江经济运行情况。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可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涵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确保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七)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不断完善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办事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涵江区统计局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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