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15:18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涵江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涵江区统计局;地址:涵江区兴涵路1号;邮编:351111;联系电话:3597541;传真:6970536;电子邮箱:hjqtjj2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涵江区统计局立足统计工作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算、决算2条,2019年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工作情况公开3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涵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严格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统计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根据信息公开办要求,对公开的文件按照分类编写索引号,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经办人、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开并加盖公章报送档案馆。

(四)平台建设情况。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专栏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服务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提供信息服务。本单位全面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安排足额经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9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45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改善,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涵江区统计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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