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8 1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涵政办网传〔20182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20181231止。本年报主要通过“莆田涵江”门户网站(http://pthj.putian.gov.cn/bm/ptsgajhjfj/)向社会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指挥情报中心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429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561155;传真:0594-359631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继续全面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体系,始终坚持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积极开展主动公开

1.强化工作机制。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注重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严格信息上网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管理和应用。共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次共36项,并及时予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录入调整。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我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文件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分局警务公开栏中公开检查结果。截止目前,共检查258次。

4.加强公共信息公开。着力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入手,在各窗口部门及派出所办证大厅内,均上墙公示办事流程、办证须知、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设有便于群众查阅的宣传资料,使群众办事时对办事流程、收费等一目了然,户政、出入境、交警、派出所等窗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制作宣传栏56期。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编制,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共10项,“最多跑一趟”共90项,及时予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信息要素更改,加快推进行政服务全程网办;并积极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共在“电子证照”系统录入证照29张。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我局分中心窗口现已设置休息桌椅、饮水机、便民充电处、免费复印、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交通违法办事大厅、车驾管窗口设置自助缴款机、微信支付,增设叫号机、引导员等,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出入境窗口设有自助签注机,方便群众办事。窗口均摆放办事服务指南纸质材料供办事群众取阅。1210日起,分局的出入境、户政业务受理窗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及时按照区委、区政府通知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涉及我局的审批事项均及时予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编制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相关内容,并及时予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信息要素修改。

(三)依托“双微”新媒体,打造公开新平台。我局高度重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通“涵江警方”、“涵江交警微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充分利用受众年轻化的特征,利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通告、开展以案释法、加强互动服务等,全年“涵江警方”微信共发布信息266期、458篇条、阅读总量57余万次。

此外,我局下发了《全区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局政务新媒体的开设、运营、审核等作出具体要求。选派政治立场坚定、宣传意识较强的民警、文职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严格管理微公号和微博,合理设置菜单和栏目。2018年,“涵江警方”发布信息近300期,“涵江交警微发布”发布信息近200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依托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涵江公安公众服务网等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3条,历年累计13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2018年我局共公开文件3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设置、人事变动类政府信息17条,占全年总数的56.7%;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1条,占全年总数的3.3%;法律法规类政府信息2条,占全年总数的6.7%;行政执法检查类政府信息1条,占全年总数的3.3%;安全生产检查类政府信息2条,占全年总数的6.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条,占全年总数的23.3%。同时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将纸质文件送交区档案局供群众查阅。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除了在网站上公开,为了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对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警务公开栏、“涵江警方”、“涵江交警微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方式予以发布。此外,更通过“大走访”、“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

(四)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我局政工科积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局长“第一解读人”的职责,201811月,通过开展在线微博访谈,由副区长、公安局长方永武解读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斗争的背景、要求、内涵作了深入解读,并介绍涵江公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为与成效,使广大网友了解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中来。访谈中共收集解答网友提问及意见建议46个,阅读量达1.5万人次。同时政工科和网安大队积极配合,增强网络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利用网络舆情分析师队伍,加强网上信息综合研判,对发现的热点舆情,第一时间作出权威发布,及时回应百姓关切。2018年,共开展网络舆情应对16起、开展查证25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受理方式为信函申请,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故答复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制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但仍存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制配套有待进一步完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公安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4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4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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