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公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5 1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20178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务公开主要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年报主要通过“莆田涵江”门户网站(http://pthj.putian.gov.cn/ bm/ptsgajhjfj/)向社会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指挥情报中心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429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561189;传真:0594-3596312)。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通过加强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安服务能力、服务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2017年,分局主动公开文件56份,全文电子化率100%;未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二、政务公开主要落实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梳理出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保留71项、调整51项),进一步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逐步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梳理出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权责清单(保留权责事项325项),通过公安内部专网、公安公众服务网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7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随机抽查的工作机制和事项清单,涉及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抽查、保安服务业抽查、网吧抽查等项目,并明确了抽查依据。针对上述项目,涵江公安分局相关警种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原则。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分局不断推进互联网站建设,规范网站运维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对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的功能进行不断的技术改进,优化图文及附件的格式规范。2017年,全局共完成电子证照调查(涉及3各部门、8项办事事项),及电子印章申请,积极推动“多证合一”信息共享。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2017年,涵江分局结合“四项建设”和“暖警”工程建设工作,在市局、区委及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顺利完成了涵江分局技术业务技术用房的动工,涉案停车场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了部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等重大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规划设计、预算财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分局技术用房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用地面积5316.46平方米,已于20177月正式动工,预计20195月竣工落成;涉案停车场总投资约1000万元,占地面积约30亩,于116已完成工程建设,并已交付投入使用;部分派出所技术用房建设正在按计划进行中。上述工程均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实行网上招投标,经费收支情况及时纳入每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三)主动解读回应,深化警务公开。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扎实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公开、执法办案公开、便民服务公开和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提升警务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多渠道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我局在涵江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共回复群众诉求129条。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逐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福建省公安厅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落实公文拟制审核制度,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及不予公开理由。同时要求各部门在出台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之前,须开展网上民意调查。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分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56份,历年累计1308份,100%全文电子化。其中行政执法检查5条,安全生产6条,行政许可1条,机构人事22条,其他主动公开22条。同时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将电子文本上传有关网站并将纸质文件送交区档案局供群众查阅。

(二)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分局签发文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及时做好公开工作。深化行政审批、人事任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深化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的公开;深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公开;深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一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公开。

(三)创新载体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网上公安局、警务微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进一步强化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功能,畅通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渠道,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警务室、网格站及走访、回访等契机公开相关信息。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我局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17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但是,受警力影响,局内没有专职民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基本是兼职,因此,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8年,我局将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将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实际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6

46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6

46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2017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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