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务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18整个自然年。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涵政办网传﹝2018﹞21号)要求,细化分解、贯彻落实并出台了相对应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新要求,以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理解透为核心。截至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务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保障性住房、房地产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抽查了市场监管、建筑工地、燃气、物业企业等对象,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始终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主要公开住房方面信息。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情况信息,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配租房源、分配程序、抽签分配结果及年度复核审核结果公示等信息。
公众参与互动交流知识库栏目中,我局就施工许可证的证件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认定、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公用事业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做到有效回应。
我局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了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就住房保障、批准结果等领域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4种信息:1、涵江区住建局领导、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4、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pthj.gov.cn/),制作了涵江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并根据我局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相应栏目。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宣传模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且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多层次、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对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主要公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实施意见》等信息的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公布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络方式,结合“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地开展了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尽力解决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用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有一定的作为空间。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覆盖面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等还存在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结合日常工作,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对待,加强领导,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3、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附表
2019年1月14日
附表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5 |
619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5 |
619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0 |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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