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4116-3000-2016-00020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16-04-15
  • 发文字号: 涵住建〔2016〕60号
  • 标    题: 涵江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市政道路维护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6-04-15
  • 有 效 性: 有效
涵江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市政道路维护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涵住建〔2016〕60号
时间:2016-04-15 00:00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区市政道路设施管理,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配套服务功能。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市政道路维护管理长效管理工作方案。请认真做好落实!

 

 

 

 

 

 

2016年4月15日

 

涵江区市政道路维护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保证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加强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确保城镇排水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市政道路维护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 工作标准及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管建并重的建设思路,加强城市道路维护管理。一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道路通行状况,实现道路通畅整洁、路井平顺;二是跟进主干道重点路段线缆入地,实现过街通道环境整洁、设施完好;三是加大对人行道道板的病害整治力度,修复广场铺砖,整改无障碍设施,实现道路两侧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行车舒适、便民利民;四是加强排水管网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逐步推进积水点改造,整平给类检查井、窨井盖,实现排水管道畅通,窨井与路面随平,桥梁结构完整,外观完好。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市政设施:主要负责城区市政主次干道、支路以及商业街(国省干道、县道、村道由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地管理与修缮工作。一是通过交叉口渠化改造,拓宽路口,优化道路断面布置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二是对车行道路沉降、龟裂、错台、断板、拥包等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病害进行分类处理,从而改善道路通行状况;三是按照以人为本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更换和新铺道路侧石和人行道砖,对人行道板缺失、错台、沉陷、凸出、松动、破碎、不平整、侧石变形等病害进行全面整治,并全面整改无障碍设施;四是进行积水点改造,对积水路段采用增设雨水口、增大雨水连接管和疏引并用的方法,解决雨季积水问题(对雨水管缺失引起积水的须进行道路改造);五是对各类检查井、窨井盖进行整平,对涉及产权单位的各类检查井按照车行道和人行道统一标高的要求进行升降,材质不一的,按照低噪音、高强度、无回收价值的要求,统一更换和调整;六是对各类广场的铺砖进行全面修复。

(二)城镇排水主要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区市政维护管理处在致力于加强排水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建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监管,将雨水与污水管道分开,从源头上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

日常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城市道路

1、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对于道路挖掘申请按照时限要求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审查意见。并对于已获得挖掘许可的施工单位及现场进行监管,并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保证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等。

责任人员:李志清、刘正东

2、城市道路日常巡查管理各相关镇通过现有网格化管理资源对城区市政道路设施进行巡查,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人员分成两个小组涵江区城市主、次干道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进行不间断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整改:

(1)对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区市政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路缘石等零星市政公共设施破损,根据实际情况对零星破损面积进行修缮,督促人员24小时内整改到位。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区市政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路缘石等其它市政公共设施破损,或对接到上级领导指示单、传阅件及投诉件的,24小时内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后,48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估算造价,报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实施整改。

3、城市道路修缮提升。市政道路维护管理处根据巡查结果,按照先急后缓,长效管理的原则对修缮点施工工程的难易程度、影响面大小等因素综合考量,制定方案及修缮计划,逐步推进。(近期修缮提升计划详见附表1。)

4、城市道路修复时限要求。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发包公示在区发展服务中心公示满3个工作日后,组织施工方在10天内对破损的市政设施修复到位;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进行邀请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在20天内对破损的市政设施修复到位;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在30天内对破损的市政设施修复到位。

责任分工:涵东街道及国欢镇片区李志清、王翼;

涵西街道及白塘镇片区黄锦杰、刘正东

   (二)城镇排水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设单位排水许可申请对于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排水工程是否按经审查过的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是否按设计实行雨污分流、是否开展管道闭水试验查验等问题逐一比照检查,对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领导审批。

责任人员:李志清、刘柏雄

2、排水管网设施巡查维护分成两个小组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的日常巡查监管,定期安排高压管道清洗车对市政主次干道排水管道进行疏通维护,建立起相应的内涝防汛体系,落实汛期巡查值班制度。针对巡查发现或投诉的问题,及上级领导指示单、传阅件中指出的改善方向,作出如下整改:

   (1)巡查或投诉件中涉及城区市政主次干道雨污水检查井集水井井盖雨水篦子破损、丢失现象,组织人员及时围护并在24小时内跟换到位。同时逐步推行或增设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排水管网窨井

   (2)针对巡查发现或投诉件中内涝积水问题,汛期期间及时疏畅,汛期过后及时提出易涝节点整治方案,估算造价,报局领导研究审定

   (3)淤积河道疏通分为两部分进行,一是针对已做好交接工作的部分,发现问题及时与市水务集团对接,上报河道淤积情况,做好协调修复工作;二是未移交部分,则需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疏通,做好督促工作。

3、城市排水管网修缮提升。对雨水管缺失引起积水的须进行道路改造根据巡查结果,按照先急后缓,长效管理的原则对修缮点施工工程的难易程度、影响面大小等因素综合考量,制定方案及修缮计划,逐步推进。(近期修缮提升计划详见附件2)

4、城市排水管网修复时限要求。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发包公示在区发展服务中心公示满3个工作日后,组织施工方在10天内对破损的市政设施修复到位;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进行邀请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在20天内对破损的市政设施修复到位;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在30天内对破损的市政设施修复到位。

责任分工:涵东街道及国欢镇片区李志清、王翼;

涵西街道及白塘镇片区黄锦杰、刘正东

 

 

 

 

 

 

 

2016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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