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4116-0200-2015-00018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15-05-15
  • 发文字号: 涵住建〔2015〕84号
  • 标    题: 涵江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5-05-18
  • 有 效 性: 有效
涵江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涵住建〔2015〕84号
时间:2015-05-18 00:0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建设各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和重要分部(子分部)的质量验收切实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分层验收。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桩基工程、路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路面结构施工进行分层验收。验收时由建设单位随机在施工图纸上抽取点位进行厚度检查,并应邀请区质量监督部门、区市政工程维护处等相关单位参与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影像拍摄。

  二、严格功能性试验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前,在施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单位对路面弯沉、砼面层厚度和沥青厚度压实度平整度进行检测,对雨、污水管道进行闭水试验和功能性检测,并保存过程影像资料,区质量监督部门、区市政工程维护处应对闭水试验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严格检查井施工质量管理。加强雨污水检查井四周回填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及监理单位应留下施工过程影像资料。

   四、加强隐蔽工程管理。隐蔽工程影像拍摄时施工及监理单位应标注拍摄时间、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影像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并重点做好以下影响道路质量的关键环节的影像留存工作:
  1、管沟或沟槽开挖完毕后,对管沟基础进行拍摄,对与勘查不一致的情况,应有处治前后的对比影像;
  2、有砂护管要求的管道工程覆砂过程应进行影像拍摄;管道严密性试验时的影像拍摄;
  3、填方工程土方分层施工及碾压的影像拍摄;
  4、桥台台背的地基处理及分层回填压实拍摄。
  5、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进场及摊铺前后影像拍摄;
  做好影像资料归档施工、监理单位均应加强隐蔽工程影像(数码照片或视频)存档工作。所拍摄的隐蔽工程相关影像应进行光盘刻录留存,作为竣工技术资料一并上交档案留存。
    建设各方应按照上述通知严格执行,若发现施工过程中未组织分层验收、闭水试验,检查井四周回填不规范不到位,隐蔽工程未留下相关影像资料等现象,我局将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实施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区府办、区交通局、区经贸局、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物流园区管委会、区城投公司、陈区长、邹常务副区长,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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