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1:0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度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涵江区文旅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pthj.gov.cn/)上公开,可登陆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涵江区文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4楼,联系电话:0594-3310333;邮箱:wtj69680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严格依据《条例》要求,加强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主动公开。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本年度共制作、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工作情况信息5条,占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的16.6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83.33%。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共制作、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更新和维护,向机关各科室、下发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要求、政务信息任务分解等,量化分解落实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责任,并纳入目标管理范围。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结合单位职能,聚焦公共文化、旅游、体育3个领域的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重点做好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可视化。加大信息公开内容宣传面,拓展文旅领域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严把审核关,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二是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公布股室及办公室联系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致;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个别信息未能及时更新。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精准性。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督促检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情况: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处理费为0。

  2.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4年我局共发布(转发)上级政策解读4条。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将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对未公开文件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三是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信息发布经过三级审核,切实做到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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